一、比赛时间
2019年9月22日(周六),13:00 ~ 16:30。
二、竞赛项目
20人龙舟300米直道竞速。
鼓手1人,划手18人,舵手1人。选手性别不限,年龄16至60周岁。
三、竞赛细则
1、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的《龙舟竞赛规则》;
2、比赛用器材由大会提供,参赛队不可自配舵手,舵手由上海市水上运动中心指派;
3、预赛:比赛分4个起航组进行预赛。抽签决定组别和航道;
4、决赛:取预赛计时成绩进行排名,预赛前1-4名分入A组参加决赛争夺1-4名,预赛前5-8名分入B组参加决赛争夺5-8名,决赛航道分配:
组别 第一道 第二道 第三道 第四道 B 预赛成绩第7 预赛成绩第6 预赛成绩第5 预赛成绩第8 A 预赛成绩第3 预赛成绩第2 预赛成绩第1 预赛成绩第4
5、各队听广播到检录处报到,检录后有裁判员带入下水码头;
6、登舟前运动员必须穿由大会提供的救生衣方能参加比赛。听从舵手指挥划向起航点;
7、出发前龙舟按照起点裁判长的指挥进入各自的航道,起航喇叭响后方可动桨,否则将作抢航处罚,加10秒,并不召回;
8、起航喇叭响后,该队不论任何原因延误起航,责任自负;
9、各队在比赛中必须在自己的航道中划行,如偏离的航道,没影响其它航道龙舟正常比赛时,成绩有效;如影响其它航道正常划行时,这二条龙舟将重赛,重赛的成绩按本组其它龙舟计时成绩排名;
10、比赛中如发生运动员落水,该参赛龙舟必须立即停止划行,实施救助。当落水运动员全部上舟后,该龙舟可以继续划行,比赛成绩有效;
11、比赛终点:以龙头前沿接触两岸终点标志线之间的连线作为计时标准;
12、龙舟到达终点后,各参赛队尽快将龙舟划到指定的码头停靠,并将龙舟比赛用具交还裁判组,参赛运动员迅速离开码头;
13、在比赛过程中发生纠纷,要服从裁判员判决,对比赛结果有异议,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。
四、比赛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