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赛时间
2020年9月26日(周六)下午
二、竞赛项目
12人龙舟300米直道竞速。
鼓手1人,划手10人,舵手1人。选手性别不限,年龄16至60周岁。
三、竞赛细则
1、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的《龙舟竞赛规则》;
2、比赛用器材由大会提供,参赛队不可自配舵手,舵手由上海市水上运动中心指派;
3、赛前召开领队会议,抽签决定组别和航道;
4、预赛:赛场设4 条航道,参赛航道安排由抽签决定;预赛成绩排名前八的龙舟队晋级决赛,决赛航道安排按预赛成绩排序,航道排序公布在公告栏
5、决赛:预赛的前八名进入决赛。5-8名参加B组决赛,决出5-8名;前4名参加A组决赛,决出1-4名;
6、决赛航道分配:
组别 第一道 第二道 第三道 第四道 B 预赛成绩第7 预赛成绩第6 预赛成绩第5 预赛成绩第8 A 预赛成绩第3 预赛成绩第2 预赛成绩第1 预赛成绩第4
7、报到检录后进入赛区,按比赛编排程序有裁判员带入下水码头;
8、登舟前运动员必须穿由大会提供的救生衣方能参加比赛,听从舵手指挥划向起航点;
9、按起点裁判长的指挥进入各自的航道,起航喇叭响后方可动桨,否则将作抢航处罚,加10秒,并不召回;
10、起航喇叭响后,该队不论任何原因延误起航,责任自负;
11、比赛中须在自己的航道中划行,如偏离航道,没影响其它航道龙舟正常比赛时,成绩有效;如影响其它航道正常划行时,这二条龙舟将重赛,重赛的成绩按计时成绩排名;
12、比赛中如发生运动员落水,该参赛龙舟必须立即停止划行,实施救助。当落水运动员全部上舟后,该龙舟可以继续划行,比赛成绩有效;
13、比赛终点:以龙头前沿接触两岸终点标志线之间的连线作为计时标准;
14、龙舟到达终点后,参赛队尽快将龙舟划到指定码头停靠上岸,将比赛用具交还裁判组,运动员迅速离开码头;
15、在比赛过程中发生纠纷,要服从裁判员判决,对比赛结果有异议,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。
四、比赛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